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有限責任公司未就股東轉讓股權召開股東會的或者股東會決議未能由全體股東簽署的,應當提交轉讓股權的股東就股權轉讓事項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其他股東的答復意見,其他股東未答復的,須提交擬轉讓股東的說明。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第3、4項材料。
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股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
稅務變更
---------------------------
1、《稅務登記變更表》一式三份;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涉及工商變更的提供)一式二份;
3、有關變更登記的證明文件一式二份;
4、變更公司名稱:變更后代碼證復印件、公司章程修正案一式二份;
5、變更法人:變更后的法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三份;
6、變更地址(不跨分局):變更后代碼證復印件、變更后的企業生產經營地址證明一式二份,其中:自有房產提供房產證、土地證復印件,租賃房產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以及房屋租金證明;
7、變更經濟性質、注冊資本或實收資本、投資比例或股權變更:提供驗資報告、公司章程修正案和有關股權轉讓協議材料一式二份;
8、稅務登記證件內容變更:提供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9、其他有關證明資料一式二份。
---------------------------
組織機構變更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申報表》
2、新申報中規定的材料;
3、原代碼證書的正本及所有副本、代碼IC卡。